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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11 | 救灾呼唤权力转移——中国NGO之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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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灾呼唤权力转移
——中国NGO之路

文/谢清竹

NGO是非政府组织的英文简称,在中国特指政府指导下的民间非盈利组织,主要包括社团、协会、民办医院、民办学校、基金会和一些农村合作组织。中国的民间组织或多或少都与政府主管部门挂钩。
NGO组织在国外是再平常不过的了,而在中国,由于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原因,成长非常缓慢。在政府监控下,国内目前在册(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管辖)的合法NGO为31万余家,虽然绝对数量不小,但相对数量却是少得可怜,每4500人有一个NGO。而如日本,每91个人就有一个NGO,英国为87,德国为93,美国为102,韩国为107。在中国,NGO活跃并起到社会协理功能的更少。
在国外,NGO活跃在学术研究、突发事件、行业发展、宗教、艺术、外交、国际事件等诸多领域,并且都发挥着巨大的社会管理作用,弥补了政府能力不及或效率不够的弊病——更确切的说,社会事务的管理大部分由NGO主导。
本质上说,政府和NGO都是社会权力的组织形式,不论政党、社团、协会、合作体等都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角色,只是不同的组织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不同作用而已。
中共一直强调的政府改革,其实就是放权运动,顺应世界历史潮流,将不同的权力转移到最佳的组织手中。 不过似乎还是口号,并不见有什么行动。留恋权力,几乎是每个政党的软肋!因为权力意味着“利益”。不过,我们更应该清楚,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利益,纯粹的利益即表示某些人的利益被剥夺和整个社会总体利益的削减。
更重要的,权力也同样意味着责任和代价。而这次抗震救灾的行动中,中共似乎有意无意的向民众透出这样的信息来:政府严令频出,不断作出努力,要让赈灾款项用在刀刃上,希望得到更多社会组织的帮助。但作为观察者,我仍觉得这种制度上的缺陷,让执政当局很累——或者这么说,让最高层很累!当我看到胡书记和温总理额头的白发,还有那些劳碌的将军们,除了感动,难免也有伤怀!
中国的NGO组织根源于政府部门,很多官员就是组织的负责人,这种结构就是执政者不能完全放权的结果。而本来应当充当计划管理监督角色的政府,在救灾中不仅当了排头兵,还自个儿充当起NGO组织的勤务员来了。除了动员募捐,还派官员执行,派官员监督,一条龙作业,除了挂上一些NGO的名衔外(为了和世界接轨),全由自己直接做了?! 其实有好多事情,政府只需要发动和监管就可以很好的执行,但由于中国NGO现状,让政府在救灾中“使劲浑身解数”。
中国社会权力的分配畸态堪称世界之最。让这样的权力去运作救灾,难怪民众要担心“官老爷”们只看见的是“利益”呢!种种屡禁不止的贪腐行为发生,再次证明不合理的权力分配只能带来不合理的结局。让本来一片赤诚的中共高层和好心救助的民众都吃了“憋”。
救灾中,中共可能正在严肃思考一个问题:自身的定位应该做什么调整?哪些权力需要加强?哪些权力可以彻底放开?日常的贪腐,也许一样深恶痛绝,但却也习以为常;国难时候的贪腐,虽然少些,不过令人震惊——而其实,它们都一样,根植于权力分配的格局。
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社会生产的进步我相信是任何一个政党都不能阻挡和驾驭的。这种进步,使得出现了无数的新生事务需要合理的权力组织来约束和规范。这种权力组织根生于并且只存在于该事务关系,不但不会损害任何其他权力组织,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权力分配具有积极意义。 而如果不作为或者一刀切的揽权,要么就是贪腐特权,要么就是权力真空!用一种正常的方式来看待NGO,让NGO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,并且通过这些组织汇集社会进步的深层次权力,政府只要通过立法规范约束,就掌握了社会进步的原动力和命脉。
中国的救灾需要转变思路,中国的政府改革需要转变思路,中国NGO组织呼唤真正的权力转移。
“世界潮流,浩浩荡荡,顺之则昌,逆之则亡”!变被动为主动,也许是不错的抉择,而抗震救灾,给了中国这样的历史机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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